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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优秀刑辩律师讲解“...

嘉宾:高建军、李坚、李美、胡月 

高建军,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山东大学法学硕士、理学学士。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首届公诉人辩护人辩论赛最佳辩手,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山东省律师代理申诉先进个人。

他本来是地地道道的理科男

他的专业背景是化学

可是他能把刑事辩护法律实务做的风生水起

赢得业内外声誉鹊起

缘于他的辩护思路独到 取证工作扎实

这,正是他的第一专业赋予他的……

他曾承办:

山东省建国以来最大的走私制造毒品案

中纪委原五室主任魏某受贿案

山东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刘某某受贿案

济南市政协原副主席刘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主播:扫黑除恶是十九大召开之后,政法机关接受的首个专项斗争任务。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中央一直非常重视。不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是第一次。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这样的力度,有何深意?

高建军:涉恶犯罪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比如他们向政治领域进行渗透,操控把持基层政权,横向乡里,甚至采取一些贿选、垄断资源、侵吞集体资产这样一些行动;黑恶势力在一些新的行业和领域都有扩张,追求非法利益的最大化;过去这种涉黑涉恶的案件,很多都带有明显的暴力色彩,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现在有隐蔽化的转型。

我在办案中了解到,有些债务人的亲属,甚至是儿童或者老人,都经受过骚扰、跟踪或者不断地去打电话,破坏安宁生活,实际上这是一种软暴力;在建设工程领域、矿产资源领域、交通运输业、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还有景区,甚至学校,黑恶势力在这一些地方蔓延,有的欺行霸市,有的是强买强卖,还有的充当这种所谓的地下执法队,中央现在提出要把专项的治理,系统的治理,综合的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同时把打击黑恶和反腐败“拍苍蝇”结合起来,使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结合起来,总体上四句话——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基层政权的巩固,也事关人心向背。 

◆   主播:我们注意到这个通知,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前都是“打黑除恶”,从“打”到“扫”,一字之差,背后有何深意呢?

 高建军:从打黑到扫黑,内涵也发生了变化。扫嘛,顾名思义就是除恶务尽。

在《刑法》层面上,关于黑恶势力的犯罪是有专门的法条的,这个罪就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那么后来《刑法》修正案八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于这个罪名,又出现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的层面,既要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又要打击它的保护伞,那么在现在的这个通知里面,进一步强调,打击黑恶势力与反腐败与基层的“拍苍蝇”要结合起来,我想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这一次扫黑除恶,它不是一阵风,它应该是常态化的。 

李美,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律师十年,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李美律师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无私奉献于各种法援案件,被选入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刑辩入库律师,获得优秀律师荣誉。 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东省残疾人基金会、曲阜远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临邑恒利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鼎捷医疗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宽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东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临沂富翔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本投资有限公司等诸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李美律师知行合一,与人为善,践行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之理念,以完善的人格和娴熟的技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同时从点点滴滴中,维护法律的尊严,牢记律师的使命,以和为贵,以调为主,实现社会的最终平衡。 

◆主播:本次专项活动覆盖面广,但也有侧重点,它聚焦的是哪些重点地区和领域?

李美:本次专项活动它聚焦的是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种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非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胡月律师,民革党员,曾就职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曾获济南市律师优秀论文一等奖,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及公司法律事务。曾参与办理原槐荫区政协主席杨某贪污受贿案;何某某故意杀人罪二审及死刑复核案;2015年度青岛贩毒第一案等多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为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宏思电子等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主播:有听众以前反映过,当地的地痞流氓收保护费,他不交,小流氓就公然叫嚣——我们是黑社会的,这月不交,下月让你干不下去!这种自称是黑社会的地痞流氓,可以定罪黑恶势力吗?

胡月:不是他自己承认他是黑社会,他就是黑和恶。我想用一句话概括——黑必然是恶,而恶却未必都是黑。涉黑也就是所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要构成涉黑,必须同时具备四个特征:组织上的特征,比如说有明确的组织者,有骨干成员,而且结构非常稳定;第二个特征在于经济特征,他们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还有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第三个特征,属于是行为特征,他们大多采取一些暴力强迫,还有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的足以抑制其他人反抗的行为,达到一种心理上的威胁感;第四个特征是危害性特征,也就是说他们实施的犯罪,或者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这种包庇称霸一方,给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带来一定的垄断和破坏。

在不具备这四个特征的情况下,几个人纠结起来,实施一些暴力催收、在某个行业里的称王称霸,还不好认定为黑恶势力。 

李坚,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学士。李坚律师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及非诉案件。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意识,使李坚律师在当事人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主播:扫黑除恶的帷幕已经拉开,对于黑恶犯罪,不枉不纵,法律必须护航。刑辩律师在其中,会有何作为?

李坚:从通知上这个精神上来看,我们的解读,它不再像过去的一些专项行动一样,强调从重从快,而特别强调在严厉打击的同时,要严格依法办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要求,特别强调把好事实观、证据观、程序观、法律适用观,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案件做成铁案。

我想这也是对过去我们在特定的地区、特别的时点上,某一些打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错误的一种纠正,是要让扫黑除恶重新回到法制的轨道。我们律师和国家公权力机关,都在共同努力,想要达到这样一种目标。这也是跟十九大精神相吻合的,全面依法治国,就应该所有的执法、司法行为都纳入到法律的轨道。

具体说,涉黑案件比较其他的刑事案件更为复杂,标准也更为严格,根据我国《刑法》第294条的规定,只有符合了四项基本特征,才能构成涉黑犯罪,这是缺一不可的,你缺了哪一样,你不能给它算成黑恶势力。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准是非常严格的。涉黑案件又比较其他的刑事案件地域性更强,地方保护性更强,也就是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这个保护伞,这个特征也是非常明显的。那么这也是给了涉黑案件的侦办和其他案件的这种区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早期介入,帮助和协助司法机关共同调查和来定性。

◆律师有话说——

高建军:让扫黑除恶的行动,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真正做到不枉不纵,是我们律师,也是我们法律共同体的全体成员应尽的责任!

李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罪责相适应,罪当其罚,不能把我们认为黑的认为恶的,一并归为黑社会性质犯罪,要理性对待区分对待。让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李美:不管是黑还是恶,对于我们律师来说,我们是站在辩护人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律师的使命,也是律师的责任!

胡月:面对扫黑除恶,作为辩护人,我们要敢于辩护,善于辩护,以专业水准来防止冤假错案,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王文硕)